据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介绍,雷波县此次排查时段为2020年1月20日(含20日)后至排查时刻;排查的范围一是所有返回雷波的人员,二是大数据监测人员,由县公安局每日向各乡(镇)和各单位提供从重点疫区返回雷波人员的大数据名单。排查方式为,各乡(镇)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以居住地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排查;县级各单位、各省州属驻县单位、厂矿企业负责单位职工及职工家属、家属院所有住户的排查。
雷波县应急指挥部要求,此次大排查务必于2月3日16时以前完成。疫区返回人员,按规定立即采取相应隔离措施。实行每日报告制度,各乡(镇)、各单位将每日排查情况于当日18时以前,经“一把手”审核签字盖章后扫描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,同时报送电子文档。县指挥部办公室每日通报报送情况,对排查敷衍了事、虚报、谎报、迟报、瞒报、漏报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。